审判长重新回到法庭。
“咚”得一声,法槌再次敲响。
“全体起立!”
法庭内,所有人都应声站起,空气凝重到近乎滞涩。,
审判长起身宣读判决书:“本院认为,被告人江岚犯叛国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犯故意杀人罪,主观恶意深,社会危害性大。现判决如下—被告人江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哗”得一身,满场忍不住躁动,连江南都有些意外得抬起眼眸。
824再也不忘
二十年!
这几乎是相关罪名顶格的重判。
以江岚的年龄,这几乎就意味着她余下的人生都要在监狱中忏悔。
“判这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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