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公审中,大部分人尤其是乡民认为他无罪——这当然是错的,但代表了一部分民意。
况且格鲁什手里的人命基本都是小贵族和富商的,这批人里格鲁什没杀的,霍恩后来都给杀了。
第二是据缪拉与朱尔丹的报告,这个格鲁什的骑兵指挥才能不错。
不管是袭击还是逃跑,来去如风,诺斯骑士们速度不慢且擅长在林地山地行进,还是没赶上他们。
在最后攻入山寨的时候,要不是为了营救同伴,这个叫格鲁什的差点找着机会跑出去了。
当时缪拉就感觉到不对,一个土匪哪儿来的骑兵指挥的素养?
盘问过才知道,原来先前在诺恩当过轻骑兵雇佣军。
霍恩正好在轻骑兵这个方向上有人才空缺,这才是他犹豫的原因。
“冕下,我姑且说一下,我个人认为,他是有罪的。”吉洛咽了一口口水,还是把后半句说了出来,“但罪不至死。”
放下手中的档案,霍恩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这个格鲁什说自己在诺恩当过两年雇佣兵,曾经和北方的死亡骠骑兵学习过,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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