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夏尔牵头,诸多圣械廷法学家合作,甚至帝国各地听说后,还陆陆续续出现有志的法学学者来投奔。
终于是让他们修出了两部法典,《圣械廷民法典》与《圣械廷刑法典》。
除了中枢任命法官这个常规举措外,就是分离百户区公议、民事法庭与刑事法庭。
第一千零一十一章《圣械廷民法典》
百户区公议就是像邻里纠纷、吵架斗嘴之类的事情,百户长什么的,提一罐牛奶上门调解调解得了。
而像涉及到人身利益纠纷,例如欠债不还、遗产分配、打架斗殴等,便要上镇里的民事法庭。
至于谋杀、抢劫、纵火等重罪与刑事犯罪,就是要到乡法院的刑事法庭提起公诉了。
站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歇利便明白过来三级法庭的用意。
这倒不是霍恩为了圣械廷法学生故意创设岗位,而是要厘清轻重罪的界限。
如以前的千河谷,或者说现在的帝国,尽管多次设立地方法庭,可真正愿意去打官司的人很少。
仅有的官司,基本都是贵族间的继承和地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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