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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公平价格法》 (9 / 10)

作者:七年之期 最后更新:2025/11/7 2:34:32
        这种情况似乎除了进行强力镇压以外便别无它法,至少在历史上还没有其他的成功案例。

        作为后世之人弗兰茨当然可以利用自己知识去逐条驳斥他们。

        然而奥地利帝国是一个不太现代化的政治实体,弗兰茨除了是皇帝以外,他还是这个国家最大的资本家。

        而且任何引经据典的辩论都不如实践来得直观,只要皇室和政府的企业遵守《公平价格法》,那么所有的企业就不得不遵守。

        毕竟你不卖,他不卖,还有国家兜底,民众根本不会感到恐慌,相反会或主动或被动全力支持国家的企业。

        除非那些商人不做生意,不吃饭,否则他们必须遵守弗兰茨定下的游戏规则。

        当然《公平价格法》只是在奥地利帝国境内生效,而且只是对于那些生存的必需品施行。

        非生存必需品并不在此列,但只要能维持住生存必需品的价格,国家就不太可能乱的起来。

        弗兰茨对奢侈品、娱乐消遣产品,甚至是军需品的限制都没那么严格。

        还是那句话弗兰茨并不反对商人牟利,但他们应该明白尺度,并且应该知道什么可以赚,什么钱不能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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