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和纽约不同的是费城有着完备的工业体系,并且是《独立宣言》和《联邦条例》的签署地,第一届大陆议会便是在此地召开。
费城被视为美国的“诞生地”,非要说的话类似于法国的凡尔登。
而纽约作为经济中心和英国金融城来往密切,几乎聚集了整个美国的半数亲英派,阶级矛盾尖锐,社会共识度极低,指望他们能在国破家未亡之际联手抗敌才不现实。
另外说一下,其实此时美国的动员能力非常强,再加上费城作为老区的民兵传统,杰克逊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凑出近5万大军,算上他带来的两万援军,总兵力已经接近八万人。
与其他地区的美国民兵不同,费城的民兵是以社区为单位,彼此之间非常熟悉,并且经常训练,已经不能被简单地称之为持枪农夫了。
如果说纽约是美国亲英派最多的地方,那么费城就是美国反英派最多的地方。
反观威廉·罗登的陆军主力依然只有一万多人,算上从旁协助的海军也超不过两万人。
可以说从战争还未开始就注定了英军的失败,然而无论海陆,英军依然傲慢。
在陆地上以弱势兵力向着是己方八倍兵力的守军发起进攻的结果可想而知。
即便美军的个人战术素养要远低于英军,1比2点几的战损比都不足以挽救战局,威廉·罗登不得不在总攻开始后的两个小时选择停止进攻。
在海上皇家海军依然没有捞到半点好处,他们对费城港口的火力预估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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