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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银行家”们的反击(上) (3 / 5)

作者:七年之期 最后更新:2025/11/7 2:34:32
        但是弗兰茨一方的攻势每每都能驳得那些所谓的金融专家体无完肤,更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直接给他们定性为祸国殃民分子。

        支持高利贷一方的观点无非是以下几种。

        第一,借用并扭曲黑格尔的“存在即合理”为自己辩护。

        《圣经·旧约》中有关于高利贷的描述是“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往,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者向他取利。”

        第二,将高利贷和慈善挂钩。

        从银行还是皇室提供的分期付款所需要个人财产或者可预期收入做担保作为出入点,得出没人会借钱给穷人的论点,来彰显自己“为可怜人着想”的形象。

        另一方面巧言令色地指出那些真正需要钱的人却不一定具备和符合皇室提出的条件;这也是为什么人人都讨厌高利贷,但是又都需要它的主因。

        第三,错的既不是提供高利贷的人,也不是还不起的人;是因为那些愚蠢的人不懂经济内在运行规律,错估了自己的还钱能力。

        而那些”善良”的高利贷商人不应被责罚,因为他们只是“好心”办了坏事。

        第四,借高利贷更能提高人的创造力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它产生的大量利息会给欠钱的群体一个自己最大可能赚钱的良好机遇,有助于那些懒惰的人突破自我极限。

        同样获得了大量收入的商人们的腰包鼓了起来,会主动购买更多产品,这样一来还能刺激消费,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这是最符合市场规律的做法,应该被颂扬,而不是被贬低。

        第五,优化资源配置,让资金到它该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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