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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赐官不许辞 (3 / 7)

作者:七年之期 最后更新:2025/11/7 2:34:32
        “先生!您可不能撒谎啊!我可是把信亲手交给的您!”

        十九世纪邮差私吞信件的情况不少,所以当时各国对这种行为都是严惩不贷,通常会将其视为严重的盗窃罪和欺诈罪。

        而这位邮差所面临的情况则要更加恶劣,因为那封信严格意义上讲属于政府公函,同时又属于皇室财产。

        如果罪名坐实,他可能连被流放的机会都没有,而是会被直接处以绞刑。

        “是的,我收到了那封信。请您放了这位无辜的人。”

        警长挥了挥手,两个警员在解绳子的时候塞给了那个邮差一个银币,同时压低声音说道。

        “别乱说话。”

        邮差猛地点了点头,警员拍了拍前者的肩膀,柔声道。

        “走吧,走吧。”

        警长回过头来。

        “先生,那您为什么不赴任呢?现在已经超过了您报道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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