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根源在于1840年的《怀唐伊条约》:
1、毛利人各酋长让出其领土主权,凡岛上出生者,均受英国法律管辖。
2.保证新西兰各部落酋长的土地、森林、渔场及其他财产不受侵犯;如出售土地,应优先出售给英国女王。
3.许诺毛利人可得到英国女王的保护,并可享有“英国国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和特权”。
这在英国人眼中没什么,这种类似的条约他们签过不少。
之后到来的英国移民也是按照传统开始购买或者抢占土地,比如一位传教士就曾以2500英镑的价格购买了105万公顷的土地。
虽然听上去比明抢都夸张,但双方在自愿的条件下签订条约在英国人看来就是有效的。
然而在毛利人的传统中,土地不属于财产,而是遗产,是馈赠无法被交易。
同样英国人所谓的主权,在毛利人看来只是治理权。再加上文化和经济上的冲突,毛利人普遍觉得自己遭到了欺骗。
帕麦斯顿看完简报冷哼一声,他不用想也知道毛利人肯定过得很差,甚至被边缘化,而地方总督起初对其视而不见,等到毛利人被逼急了又束手无策。
“什么狗屁欺骗。不过是一群过得不如意的家伙想要用暴力的方式为自己争得利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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