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人非常合适。
李明闺女,小真。
吃完早餐,我们当即决定兵分两路。
我去村里找小真,元四笔利用他在铲地皮圈内的人脉,暗中打听一些人的姓名住址真实身份。
不过,在分开行动之前,他突然说:“兄弟,我们的货可都在你手里,你不会连我的那份也吃了吧?”
我笑道:“哪能呢元哥,我们是合作伙伴,是朋友,你看我像那么黑的人吗。”
“兄弟,我觉得你人挺黑的,不放心啊,要不咱们撞个头?”
我一愣,想了想说,可以啊。
“撞头”是旧社会江湖人之间的一种保证手段,就像后来小孩子们之间流行的:“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也不用什么祭品,找了个没人地方,土里埋三根烟当香,我们两个先拜天,在拜地,然后跪地,用自己额头,砰的撞一下对方额头!这个就叫撞头。
起来后,我叫他一声大哥,他叫我一声小弟,随即我们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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