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等待新娘新郎出来吃饭的间隙,还听李婆婆讲了一个如此惊悚的故事,便算是意外之喜了。
就这时候,李婆婆喝了口血茶,阴恻恻的道:“我当年是李宅的一个丫鬟。婴儿走失后,李老爷让我们打着灯笼去寻那婴儿。
我在李宅的祠堂里,寻到了那婴儿。当时那婴儿就蹲在供台上,背对着我,大口吃着供台上的生祭肉。我当时很害怕,但还是壮着胆子叫唤了两句。却见那婴儿回头冲我龇牙咧嘴,还扑过来咬了我一口。我吓得当晚就跑出了李宅,再也不敢回去。
虽然我离开了李宅,但还是中了邪。也就是外人说的疯魔病。在这之前,红河县是没有疯魔病的。自那之后,镇上就接二连三的出现了疯魔病。
我寻遍了郎中也没用,后来以为会像其他疯魔病患者那般发疯自啃而死。却不想……我竟然熬过来了。还拥有了种种神鬼莫测的能力。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堪比红灯存神法的能力。而我也成了疯魔病的共生体。”
陈陌听了心头一阵恍然。
原来李婆婆是因为被婴儿咬了,才成为共生体的。
难怪疯魔病的共生体那么稀缺。
当初谢三爷调查疯魔病一辈子,也才晓得李婆婆一个共生体……
到目前为止,陈陌也才知道李婆婆和自个儿两位共生体。
许是因为李婆婆觉得今晚胜券在握,也许是因为李婆婆和陈陌一样都是共生体。这才展现出很强的表达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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