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原本历史中在马刺打首发二号位的迈克尔.芬利,莫里斯.帕特森名气小得多,但纯实力比暮年芬利更强——迈克尔.芬利在总决赛只是一个场均3分,三分命中率8.3%的家伙。
没错,就是8.3%。
而莫里斯.皮特森在前面的每一轮比赛都可以将三分命中率维持在33%这个及格线之上。
这支比2007年更好的马刺立刻展示出了他们恐怖的防守能力,林奇背身拿到篮球后转身突破,但蒂姆.邓肯很快跟上。
有了本.华莱士,蒂姆.邓肯便不需要再增重,假装是大前锋结果去打中锋。
TD职业生涯中那些状态爆表的赛季,基本都是他没有增重的赛季。
生涯后期的他之所以能焕发第二春,很大原因是他放弃了增重策略。
现在的蒂姆.邓肯,就是一个没有增重的蒂姆.邓肯。
更灵活的身形让他勉强咬住林奇。
林奇没有机会得分,大本的夹击也迅速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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