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阳完全没有在意王美团脸上那复杂难言的神色,直接了当地做出了追加投资、维持股权的决定。
王美团心中虽然万分不爽,但也清楚地知道,这种不爽毫无用处。
当初接受陆阳投资时签署的协议中,明确包含了保护投资人权益的“反稀释条款”。
陆阳此刻行使优先认股权,追加投资以保持20%的持股比例,是完全合理合法的,他根本无法阻拦。
随后,在王美团的主持下,三方先后签署了协议。
王美团团队与迈克·格兰的莫格基金签署了正式的投资协议。
接着,陆阳也与公司签署了基于反稀释条款的《跟投协议》,确认投入80万人民币,确保股权不被稀释。
所有法律程序履行完毕后,陆阳才找到王美团,看似随意地提起另一件事:
“王总,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我有一位朋友,对互联网行业,特别是校内网的发展模式非常感兴趣。”
“我想让她来公司实习,深入参与一些实际的运营工作,学习积累些经验。不知道王总方不方便安排一下?”
王美团一听,顿时感到一阵头疼。
刚被硬塞了一轮投资,现在又要塞人进来?但他权衡片刻,还是没有选择直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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