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圈里混了这么多年了,早就不是当初的小白花了。
刘茜茜看向自家男友,又是你搞的鬼吧。
陈麟风咳了一声,“茜茜啊,这剧我觉得不错,角色也好,可以去试试。”
说实在的,他还真没想到,布鲁克海默能帮忙争取到格伦这个角色。
本以为《行尸走肉》里那么多角色,随便在剧本之外加一个角色,保住前两季不死蹭蹭镜头就好了。
格伦可是《行尸走肉》最重要的三个角色之一,而且观众的感官尤其的好。
他当年哪怕明知道,这角色是个棒子演的,也还是忍不住心生好感,人设实在是好。
只是,记得前世的后几季里,格伦还有个女朋友,这要怎么办。
总不至于换个男朋友吧,对方都承诺不会出现男友,难道是拉拉?
嘶,有点刺激了。
刘茜茜知道小风不会骗自己,至少在正事上,肯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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