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华影、华艺等众多投资方,愿意搞分成的原因之一。
他们当初签合同,是以4亿左右为基准。
一切都是算好的。
超过这个票房数据,演员可以多拿分成。
低于这个数字,演员们则可能要亏一些片酬。
而考虑到陈麟风此前的两部电影,一个3亿,一个9亿,波动还是有的。
当前市场上大导的普遍水平,也就在2-6亿徘徊,因此4亿算是取中。
单考虑陈麟风导演的话,众多投资人其实都有预期,主演们会在分成上多赚点钱。
但分成是电影上映后发的钱,片酬则是早就能到手里的。
演员甚至要担心,分成的钱能不能实实在在发到手里,总归是承担了风险的,其实说起来还算公平。
何况演员分成只涉及国内票房,海外的不算,总体上已经足够保守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