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十年,或许是二十年。
默契这种东西是刻在乐队人骨子里的东西,也是大家最奢望的东西,令人铭记的那些乐队。
甚至不需要主唱开口,只需要开头的一个韵律和节奏鼓点。
观众就知道他们到底是凑在一起,还是合为一体。
乐队之所以是乐队,就是因为他们是一个团体,少了一个人都不行,就算有一个人是主心骨,也少不了每位成员的配合。
孟璇好歹跟着他们搞乐队大半年了,她不觉得自己是会轻易替代的存在。
这边剑拔弩张的。
薄言嘴角噙着薄情的笑,他抬眸:“别太把自己当回事,知道么。”
“不选我继续当队里的鼓手,难道你想换成那个新来的小不点?”孟璇的目光落在池冬槐身上。
她的眼神是充满挑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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