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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合作达成,月例定规 (24 / 37)

作者:过电过敏 最后更新:2025/10/6 11:29:16
        几人想到的,是不能违逆了此世“以力称尊”、“实力越强,就应得到越多”的主流价值观。

        而耿煊想到的,却是不能让先加入巨熊帮之人渐渐变成遏制新人上升进步的屏障,变成“唯资历论”的风气。

        毕竟,理论上,越先加入巨熊帮的,获得重要职位,以及跟着他这个帮主一起行动,从而“沾光”蹭到贡献的机会便越大。

        而越后加入的,这两者的难度都会迅速上升。

        虽然思维的出发点不同,但最终的结果,却是相似的。

        那就是不能让职级、以及贡献差异的月例占据大头。

        可还要考虑到,巨熊帮在他的严格约束下无法如集市护卫那般“赚外快”所带来的实际收入差距。

        而其他帮派帮众“赚外快”的能力只会比集市护卫更强。

        甚至可以说,那些帮派子弟,基本就没几个是靠帮中月例过活的。

        凭着帮派赋予他们的特权和身份背书,从外面赚取远超月例的丰厚收益,才是帮派子弟发财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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