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问题是……
当膛线鉴定结果出来,仅凭一辆赃车,在巷子口停过一下,不足以洗清黑木的嫌疑!
毕竟膛线鉴定的结果,证据力度太高了……
“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射向死者、以及黑木的子弹,的确也是从巷子这一侧射过来的,而且枪响后很快大家就赶到现场,当时黑木刑警头上还在流血。”
神崎显然是在说,这些“现场痕迹”其实都对黑木有利!
否则黑木是怎么开枪的?
难道先跑到犯人前面,之后扭头对他开枪?
而且射中黑木防毒面具的子弹,几乎擦着他的太阳穴……苦肉计的话,也太惊险了吧?
不过宗方这时打断道:“神崎刑警,好了。”
显然宗方并不觉得,这种程度的“有利证据”,能动摇膛线鉴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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