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眨眼的工夫,双方的间距便缩短为零,重重相撞,战作一团!
众所周知,枪乃百兵之王。
装有刺刀的火枪,长度近两米,既能当火器来用,也能当长枪来使。
能够无视攻击距离,强杀长枪手的剑士,终究只有那些身手了得的剑豪。
绝大多数剑士面对长枪手时,只有被压制的份儿。
因此,刚一接战,白刃队就落了下风。
相较之下,民兵们的表现反倒更好一些。
他们手中的竹枪要比英军士兵们的火枪长,只要将竹枪举在身前,就足以使英军士兵们投鼠忌器,不敢贸然靠近,杀敌不足,自保倒是绰绰有余。
然而,问题也正出在这儿——诸多民兵吓坏了,就这么傻站着,呆愣愣地把竹枪举在胸前,只想自保,完全不敢与敌拼杀。
相乐总三并不擅长武道,英勇有余,实力不足。
他虽奋勇争先,但战至刻下,其掌中刀依然干净,连点血沫都没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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