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林楠甚至回想起了当初万达那张牌照的由来。说起万达进军院线业务的过程,这属实是有点戏剧性的。
在02年的时候,因为国内电影市场确实太穷,所以当时政策做出了重大改革,即允许外资来国内开设院线。
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作为好莱坞巨头的华纳第一个进来了。其眼光毒辣,想成为华语电影市场第一个吃螃蟹的外企。
但作为外资,想在内地混得开,自然不能单打独斗,得有地头蛇带路不是么。所以,华纳就选择了万达作为合作伙伴。
当然了,说万达是合作伙伴,这纯粹就是抬举万达。在02年那会儿,万达无疑就是给华纳在内地的院线业务打下手的小弟,马仔!
得承认,那时候的中国市场无疑就是一片未经开垦的广袤蓝海;
所以华纳在中国的院线业务,其发展速度和扩张速度也就轻而易举地做到了“迅猛”二字,且是一片生机勃勃,无比顺利。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仅仅3年时间,政策就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
就在华纳准备继续加大投资、扩张院线、新建更多的影城影院时,主管部门直接来了个一刀切:
不再允许外资在内地经营院线业务,对已有的涉足院线业务的外资,要求限时转让手中所持有的院线或控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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