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三十六章 处置 (3 / 8)

作者:笋不损 最后更新:2026/1/5 4:14:50
        王二郎干脆跟小阿玉说,什么是永业地。

        大昌国规定,男子满14则成丁,成丁后原本可以分得30亩地,其中20亩为国有地,10亩为永业地。

        国有地不可买卖,不可继承,从成丁持续到死亡,收归国有。

        永业地就是永久性划分给个人,可以买卖,可以租赁,可以传给后人。

        村民的地构成基本是:国家发的+祖辈流传的+自己开荒来的

        看起来不少,但大家手里很少能留下地来。

        各种原因不得不卖地、换地,都是穷闹的。

        老王家的地是几个孙子成丁后分配的,但也卖了一些出去,全家都紧巴巴过日子。

        良田一亩才能产粮一石,也才一百五十斤,大家并没有多少良田,一般都是亩产七八十斤,也算不上好。

        一个男丁春秋两季,分别交一石粮食,其他未成丁或是女子,每三人交一石粮食。

        看起来少,加在一起,根本就负担不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