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老国公没想到昭容娘娘会远嫁,置办的产业不少都在陇南和梁州,那边离南楚近,加上这两年南楚攻蜀,兵荒马乱的,时不时就有流匪北上作乱,二郎一直雇了额外人手巡防着,寻思不管亏不亏本,总归得把祖业给守好了!”
按照大周国律,女子订婚嫁人之前,是无法以自己名义持有私产的。杨氏谏言道:
“这些林地田产离京城都太远,打理起来格外麻烦,不如等你将来出嫁,直接折现了来得方便!若是信得过叔祖母的话,我回头让你二叔留意合适的买家,到时将银两作为陪嫁送去长安,你用起来也趁手。”
彼时云桑听杨氏提到嫁人之事,便有些窘迫不欲多言,又被对方恳切贴心地献策了一番,觉得也不无道理,便答应了下来。
前世时,直到后来朝堂变天,她被降旨和亲突厥,一时彷徨无措,孤立无援,记起杨氏当初的承诺,写了信送去陇西,想要回私产傍身。
可几番催问,都迟迟没有收到回音。
直到出嫁前日,杨氏的儿子云二郎进京送亲。
面对云桑的质问,云二郎一脸无所谓,明白她如今唯一的靠山倒了,周围全是等着落井下石之人,连表面的客气都省了,调笑道:
“殿下马上就是突厥的可敦了,还惦记那点小钱作甚?漠北满地都是山林草地,待殿下讨了那老可汗欢心,随便要多少赏赐都有啊!”
此刻云桑望向脸色难看的杨氏,语气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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