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像很久没有吃馄饨了,自从创业以来,他要不在酒桌上,菜还没吃几口,就已经喝饱了,要不在等客户的间隙啃两口面包。
聿云暮夹起一个荠菜虾仁馄饨,咬下一半,Q弹的虾仁混合着荠菜的清香在他口中散开。
因为盛起来一会儿了,此时的馄饨温度刚好,聿云暮不紧不慢一个接一个,很快这一碗就见了底。
他端起碗喝了一口汤,汤底还有几个小虾米,他扒起来一并吃了。
将另一碗移在面前,嗯,是猪肉白菜馅的,在黑海市穷人家中,猪肉是比虾稀罕的东西。
因为这里靠近海,什么明虾、花虾、青虾,他想吃都能吃个够。
他最喜欢明虾,肉质肥厚,怎么也吃不腻。刚才那碗的馅用的就是明虾。
第一次吃猪肉,是十岁,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他的生日,小屋的旧桌上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猪肉白菜馅馄饨。
他推门进屋,放书包时有些急切,书包带子差点将桌子勾翻。
坐下就立刻吞了一个,烫得直哈气,那碗馄饨汤汁都没剩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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