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舰队残骸上站着两个人影。
“鹰眼?移动的天灾?”
迪妮莎和鹰眼正在战斗,既然是遇到了,肯定要切磋一下,两人都在使用霸气对拼。这漫天的闪电就是迪妮莎的霸王色缠绕。
鹰眼使用的是武装色流樱,将霸气的各种优势全部发挥出来:“没想到因为无聊来到东海,竟然能遇到移动天灾,还真是幸运。”移动的天灾满世界走,可不是想遇上就能遇上了,能遇上确实是运气了。
“鹰眼米霍克,世界第一剑豪,你的剑术确实不错,可在霸气上还是差了一点。在霸气就是一切的大海上,没有霸王色霸气,终究会遇到瓶颈。”迪妮莎遗憾地说道。
“我可没有称王称霸的野心。”鹰眼的天赋绝对是顶尖的,但他的心态却支撑不起霸王色霸气。他太懒散了,宁愿做个居家好男人。
他的性格其实不适合在大海上奔波,更适合找个没人的地方,教教弟子,养花种草。可惜在这个大争之世,没有什么地方能让人躲清闲。所以他只能在大海上打发时间。
在别人卧薪尝胆、排兵布阵、建立团队的时候,鹰眼则在追杀弱鸡打发时间。在别人苦心孤诣、攻略航线、称王称霸的时候,鹰眼还在追杀弱鸡打发时间。
杀再多弱鸡,也无法让鹰眼建立势力。
有天赋,但没干劲,自然是无法觉醒霸王色霸气的。
“每个人都有霸王色的霸气,不一定要称王称霸,只要决心在一个领域成为最强者,你也可以觉醒霸王色霸气。只是你虽然有第一剑豪的称呼,但并不在意。”迪妮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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