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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别条在哪里,只能一页一页翻。
他翻得很仔细,不是快速扫过去,是读每一条的标题,读到有「环境」或「土壤」或「影响评估」这几个字的,就停下来多读几行。这本书他在图书馆已经待了两天,前前後後读了很多遍,但每次读都像第一次,因为每次理解的角度不一样,上次读的时候还不懂第七条的实际作用,这次重新翻,看到的东西就不一样了。
他把一直困惑他的问题写在笔记本上,写在今天的页面最上方:
「为什麽法律要保护说谎的人?」
写完之後在旁边加了括号:(先记着,继续读。)
这是他养成的习惯——读到让他想停下来想很久的地方,先把问题写下来,但不让自己停,因为他发现很多问题读到後面就自己回答了,不需要停在那里想,只需要继续读。
他继续翻。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
「十五式。」
他意识到自己又这样想了,把毛笔拿起来,在「第十五条」旁边写了一个「非」,提醒自己:这不是式,这是条。是人类的规定,不是功法的招数,不一样。
但读起来确实有点像功法。每一条环环相扣,前条定义,後条规范,再後条列出例外,例外里又有但书,但书下面又有附则。三千年前他读天庭的法典也是这样,读到第一百条,才发现第一条里有个词他其实误解了,要翻回去重读。
他翻到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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