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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法律信的落款写「福德正神阿土谨启」(4) (6 / 11)

作者:冬日暖土 最后更新:2026/4/24 19:06:44
        刘一中说:「还有一件事。那个人,继续查。他下一封信会说什麽,我想知道。」

        ───────────────────────────────────

        那个查,结果是这样的:

        陈敬文把他找到的那些资料整理成一份简短报告:「大学学生,同等学力入学,法律相关科系,在校期间大量使用图书馆法律书区,有目击者说他每周至少来三到四次,每次拿五到十本书,用毛笔做笔记,一坐数小时。没有发现任何与律师事务所的关联,没有找到正式的法律从业背景,没有找到他的身份证纪录。自称土地公。」

        他把那份报告送到刘一中桌上。

        刘一中把那份报告看完,在最後那一行停了很长时间。

        「自称土地公」。

        他在那四个字旁边,画了一个问号,然後把那份报告放到了他那个「持续关注」的资料夹里。

        那个资料夹不大,只有几份东西,但每一份都是他不知道接下来会怎样的案子。

        他把那个资料夹收好,拿起电话,打给总务长,说:「那个写信的人,我们查到了一些资料,但查不到他的法律背景。他是一个大学生,自称土地公,用毛笔写信,但他写的每一封信,法条全部正确,而且他一封b一封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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