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很多中小企业为了搞流量,也会专门请争议人物来做品牌代言,一旦“黑红流量”得到正确引导,价值潜力是无限的。
而这也是为什么,明明有些明星存在巨大争议,甚至出现过路人集体抵制她们代言的情况,还是会有企业冒着被骂,被抵制的风险请她们来代言。
见沈俊如此豪横,李大霄嘿嘿一笑道:“我是第一次被选中做品牌代言,也不清楚业内价格,沈总说多少就多少吧。”
沈俊没有弯弯绕绕,坦言道:“代言费,我可以出到60万/年,但有一个硬性条件。”
“什么条件?”
李大霄连忙追问。
一年60年代言费,一个月就是5万华国币,这可是额外收入,不要白不要。
“流量,你需要保证现有流量,我们会有相关部门对你流量进行评测和记录,一旦下滑超过50%,会立马终止和你的合同,发放代言费,按单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视为一个月。”
“这个没问题。”
“还有就是你要入驻东方财富。”
“这个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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