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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血s理发厅:剪不掉的损害赔偿 (2 / 2)

作者:东大爷 最后更新:2026/4/29 22:55:11
        「部分组织永久缺失,这叫毁损容貌。」晨曦眼神一冷,「这不只影响外观,还可能影响心理健康。如果不赔偿,我们除了民事求偿五十万,还会告理发师刑法过失伤害罪,到时候老板也得去法院解释为什麽他的艺术家没有受过安全训练。」

        4.消失的摇滚JiNg神

        当「五十万」和「刑法过失伤害」的字眼出现後,老板终於从後办公室跑了出来,原本的傲慢变成了满脸堆笑。

        「哎呀,林律师,误会啦!我们这店小利薄……」

        「利薄不是伤害客人的理由。」晨曦拿出准备好的和解书,「赔偿阿豪医药费、後续除疤手术费,加上JiNg神损失,总共十五万元。签了,刑事部分我们就不追究,否则等警察上门,这家店的营业执照可能都要被检讨。」

        在法律的威慑下,老板和理发师乖乖凑出了十五万元。阿豪拿到钱後,第一件事就是问晨曦:「律师,你有没有推荐b较安全的理发厅?」

        晨曦苦笑着摇摇头:「这可能不在我的法律专业范围内。」

        老江拍拍晨曦的肩膀:「不错,这案子切得很准。不过,小葵说刚才有个大学生来,说他在学校图书馆捡到一个平板电脑,他拿去警察局,半年後没人领,他领回来後,原本的主人居然跑出来说他侵占。这叫什麽?」

        晨曦立刻燃起战意:「这叫遗失物所有权之取得与返还请求权!民法第八百零五条,这又是个权利与道德的战场!」

        第二十四章法律小笔记

        民法第188条(雇用人责任):老板要为员工犯的错负责。这在保护受害者,因为员工通常没钱赔,老板b较有钱。

        从属关系之认定:不看合约名称(承揽或委任),看的是有没有受到老板的指挥监督。

        非财产上损害赔偿(慰抚金):身T受伤不只要赔医药费,心里的痛苦、外观的毁损也是可以折算金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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