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越足,交得就越狠。
反之,资产越少,交得越少,无资产者甚至是免税。
此外,一些官员、勋贵、寺院、道观都有一定的免税额度。
这就使得“藏田”变得普遍,并诞生了两种主要的应对方法:
其一,将田亩藏在享有免税特权的官员、勋贵、寺院、道观等名下。
当然,这种法子实用性不太行。
主要是寺院、道观的免税额度并不高,且寺院、道观“购买”民田有严格限制,不太好藏在其名下,官员、勋贵也是一样,免税额度不算太高,藏不了什么田。
其二,分田法。
这是主要流行的藏田法。
资产越足,交得越狠,那么就设法削减手中的田地。
以分田法,大地主将手中大量的田分割为一小块一小块的田,藏于几乎没有资产的佃户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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