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最想当个作家。”
“哈!和我老婆谭雅的职业一样。”
“你不喜欢?”
“废话!我最崇拜作家了,其实我也和你一样,早就做过这个梦,不过自打挑了两年大粪之后就彻底放弃了。”
“我想做个畅销书作家,坚决不写主流文学,一辈子也不要多,有二十部满意的作品就行!通过字里行间宣泄自己的情感。然后再偷偷臆想读者们时的表情,收获小偷般的愉悦和大笔稿费。”
“没错!得用笔名,不让人发现本尊的那种。越是怪就用什么,比如无罪啦,月关啦,反正别人怎么看着迷糊就用哪个。”
“对!咱要写就写‘拳头+枕头’那种套路,什么俗就写什么。坚决不写为国为民那种无病呻吟的傻冒题材!女主角得多点,什么精灵美人鱼兽人全给用上,不怕别人骂种马。这年头假道学特多,越是骂你越证明天天追着看。”
“得加床戏!还得写详细点,什么野战水战多人人兽,能用的全给用上!”
“天哪!李察,你真跟我想一块去了!我其实特想写一个粗犷型的坏人,好事不干,尽干些缺德事,追女人从来都靠暴力,完事之后再谈感情。坚决不对女人道歉!明明有着很高的文学修养,却只做些粗俗的事,闭口不谈哲学、音乐和诗歌,彻底和那些文质彬彬的英雄小白脸区分开来!”
“太对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