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桀桀桀,你实在太小看基层干警的力量了,要知道他可是能在渡渡鸟那种东西手底下干了几十年的恐怖社畜啊,越是艰难的环境越是能激发他体内的潜能……”
莫真发出一阵意义不明的哼笑,目光突然扫过前方街角。
那里一群人聚集在一起,气氛明显不对。
被围在中间的,正是他那不成器的手下——汤姆逊。
汤姆逊标志性的金链子和大戒指在昏暗光线下也失去了往日的光彩,他脸色涨红,正激动的比划着什么,声音却被对面更高的声浪压了下去。
围着汤姆逊的,是七八个同样穿着快枪队制服的壮汉。
为首两人一个光头锃亮,满脸横肉,双手环抱居高临下的俯视汤姆逊。
另一个则精瘦干练,阴森如蛇,手指神经质的敲击着腰间的精灵球。
光头壮汉的声音像破锣,震得空气嗡嗡响。
“汤姆逊!别TM跟我扯那些没用的!这条街在你手里管成什么样了?啊?毒烟队的垃圾大摇大摆进来散货!那些抽了梦子烟的废物躺得到处都是!快枪队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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