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危难关头,一个戴着大金链子,充满rapper气息的黑人站了出来。
他身边跟着一只音箱状的蟋蟀,正是汤姆逊和它的音箱蟀。
就在刚才的战斗中,汤姆逊被霍米加强劲的电音摇滚彻底感染,那狂暴的交错电音不再是噪音,而是直击他灵魂深处的战鼓!
从未有过如此强劲的灵魂体验,他浑身都在共鸣,每一个细胞都在咆哮!
此时他才发现,自己追寻多年的rap,不过是不入流的垃圾音乐,摇滚,才是真正能够震撼人心的灵魂之音!
这一刻,他不再是立涌市那个油腔滑调、欺软怕硬的快枪队前小队长,不再是那个只会虚张声势的三流rapper。
一种炽热真诚从未有过的情感冲刷着他。
那是叛逆!是反抗!是摇滚之魂的觉醒!
他成了霍米加摇滚最忠实的信徒!
“Fubsp;yeah!!!这才是真正的音乐!感受到了吗?灵魂在燃烧!”
汤姆逊嘶吼着,金链子随着身体的剧烈晃动哗啦作响,他猛地指向自己的伙伴,声音因为激动而破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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