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侠义之心,感应到了少年濒临崩溃时内心对“音乐”和“反抗”的呐喊!
立涌市破败的地下通道。
汤姆逊抱着新写的歌词本,音箱蟀蹲在他肩头。
他们满怀憧憬地走向一个地下说唱battle场,却被看门的混混一脚踹翻在地。
“什么玩意儿?带着只蟋蟀来玩说唱?滚蛋!”
四处碰壁后,汤姆逊和音箱蟀加入了快枪队,一个下城区底层偷渡者们抱团求生的组织。
靠着音箱蟀一路摸爬滚打,汤姆逊通过多年努力终于混到了小队长的位置。
队里的其他队员看着汤姆逊的音箱蟀,总是会面带难色的建议道。
“老大,这玩意种族值太低了,上限就那样,我看还是换一只吧。”
“是啊,搞个拉达都比它强,至少能跑能打。”
但汤姆逊却固执的坚持着,从未放弃过他这位老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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