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是,简·阿诺的画室是拥有资格提一些比较“过分”条件的。
比如工作室出品的图画IP的所有权,要归属于插画室。
又比如说周边衍生收入的商业分红权。
第六百零四章参展画:猫(下)
谁也不是傻子。
纵使是图书类出版合同。
出版社觉得某部书的销量会非常的“爆”的情况下,都是会直接买断,通常花不了几个钱的,一两千刀,顶多顶多一万刀。
他们一般是不太愿意给画师提供销售分成类的合同的。
而其他类型的商业设计。
除了法律规定的署名权以外。
不好意思,更都是想都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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