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必。”
刘芳菲恨得咬牙切齿:“是他早年买的,落在我妈名下,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我妈临去世前,又留给了我。这个疯狗说他作为出资方,认为过户无效,要找律师打官司索要回去。
他说有必胜的把握,事实上,也可能会赢。他还说,现在给他,不计前嫌,但如果我打官司输了,还要我承担所有费用。”
绝情!
无耻!
不要说刘芳菲,连我听了都觉得胸腔憋闷。
“芳菲,那房子很旧了,位置也不好,不要也罢。咱们有钱,可以就在附近买新房,装修必须像样。”
“不不,我在公司住得很好,不用买房子的。刘子文也不需要那处房产,他分明就是故意恶心我,卑鄙无耻的小人。”
“知道他是小人,就别跟他一般见识。”我继续劝说。
“我咽不下这口气!周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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