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祭以父之义,太宗文皇帝则为远祖,不合礼制。
清流再驳……
祖宗功德,我太祖高皇帝首当其冲,其次,我太宗文皇帝也,堂祭以父之义?从无定说!
严嵩三辩……
虽无定说,然,尊亲尊上,理所应当,宜称宗附庙。天子岂能太庙之中无有四亲?
清流三驳……
献帝称宗附庙,以亲以理尚可,献帝配享堂祭,不可;未有子孙犹在祖宗之上也。
三辩三驳之后,皇帝亲自下场……当场下达中旨!
“……朕惟我国家之兴始,太祖高皇帝也,而中定艰难,则我太宗文皇帝也,二圣共创大业,功德并焉,宜称祖号。我皇考献皇帝躬备大德,是以延及朕身,入嗣主位,宜荐宗称。钦此。”
注:摘取《明实录·世宗实录·嘉靖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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