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哪一种?不是有两种么?我全都要。
部队的同志想法很单纯的啦。
“考虑到现有坦克的装甲,其厚度都远远达不到这个战斗部的穿甲能力,甚至连一半都不一定有,所以这个火箭弹的破甲威力在现在,是远远超出需要的。”
能参加这个会议的人,对于当前世界坦克的发展情况还是心里有数的,表示赞同。
除了部队的同志,我可以不用,你不能没有嘛。
“考虑到火箭筒在实战中,特别是山地和巷战中,更多作为打击敌火力点的攻坚火力使用,所以我在设计上牺牲了一点穿甲威力,增加了对后半球人员的杀伤效果,最终得到的结果,就是聚能破甲杀伤弹了。但是对于这个弹是否满足需求,我心里是没底的,要请同志们好好讨论讨论了。”
高振东这番话,让大家都陷入了思考,特别是部队的同志。
“有一定道理,在实战中,不一定有那么多坦克要打,打工事、打步兵的情况也很多。”
“600毫米是有点太过分了,这个杀伤战斗部能保证后半球10米杀伤半径的情况下,还有550毫米,其实已经非常足够了。”
“能不能保证全向10米?”
“你傻啊,前半球是要破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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