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德林克教授接近咆哮的语气,史密斯耸了耸肩膀:“可是这笔钱真的不少,代工生产计算机,以及接下来代理高卢人在我们这里的生意,能为我带来更多的收益!”
贸易还是技术?
金融还是实业?
这些选择,永远都在重复上演。
对于史密斯来说,他代理的是高卢人的产品,而不是东方人的产品,三道贩子了属于是,类似的情形,其实几十年后依然在上演。
花旗佬制裁东方大国,关我第三国的正常转口贸易和“真.贴牌加工”什么事?
他看过高卢人发来的资料,觉得这些东西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尤其是那个磁盘驱动器,至少在普及度来说,比蓝色巨人那些动辄价值几十公斤黄金、而且又大又重又耗电的硬盘,亲切太多了。
50000花旗币,这年头能换接近45公斤黄金,说高科技产品“价比黄金”,基本上是一个客观描述。
而且高卢人还保证解决东方人的产品在大洋公约国家范围内的知识产权问题。作为知识产权协定的签订地,高卢人这么说还是有一定的底气。
对于史密斯来说,想做这笔生意,只有两个选择。
——把投资到德林克这边的钱抽出来。
——或者找华尔街借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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