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愿意替苗小姐支付解约费了?”
这次开口的是之前没怎么说话的约翰卢森。
陈浮生将目光转移到他身上,回复道:“如果丽都电视愿意解约,我代表长城电影公司,愿意支付贵公司一笔解约金。”
“根据合同,苗小姐和丽都电视的合约还有四年时间,她现在解约的话,你们需要为其支付100万港币。”老外提醒道。
“100万港币太多了,这是不可能的。”陈浮生摇头。
“那你们愿意出多少呢?”
“10万。”
“nonono。”
约翰卢森把头摇成拨浪鼓。
“陈先生,你的还价非常没有诚意!虽然你是中国大陆的官员,但是这里是港英政府统治下的香港,是讲究法律的地方……而我是个商人,在商言商的说,本身之前你们和苗小姐之间的合作就是违约行为,加上这还为公司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我没有在解约费上加价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偏偏你们不领情,我看也不用继续谈了,我按照合同办事,如果你们想要人,那这100万港币,少一分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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