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期间,如遇任何形式的对抗、阻挠、说情……”
李岳的身体微微前倾。
“按同罪论处。”
“轰!”
这四个字,比之前林卫国烈士的名字,更具爆炸性。
指挥室里,所有人都被震得脑子一片空白。
同罪论处?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如果有人敢替老莫求情,哪怕只是打一个电话,都可能被视为这起“冲击军事任务”案件的同谋!
这是何等霸道,何等不讲道理的命令!
这已经不是在办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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