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道理,‘好吃’、‘难吃’,甚至‘吃起来像肥皂’,这本质上是一种个人味觉体验的文学化描述。它可能夸张,可能尖酸,但它属不属于‘事实’的范畴?我认为,它属于‘观点’的范畴。”
“法律保护每个人发表观点的自由,哪怕这个观点很烂,很刻薄。法律要打击的,是捏造‘事实’。比如,这个博主如果说,‘我亲眼看见这家餐厅后厨有老鼠’,但他其实没看见,这就是捏造事实,是诽谤。但他说菜难吃,这是观点。两者有本质区别。”
一番话,深入浅出,把复杂的法律概念拆解得明明白白。
直播间的风向瞬间又转了回来。
【卧槽!流氓律师牛逼!我悟了!】
【事实和观点的区别!学到了学到了!】
【那个守望者呢?出来走两步啊!】
“法理的守望者”沉默了片刻,似乎在组织语言,然后又发出一条。
【强词夺理。即便属于观点,但该观点对餐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也是事实。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同样构成商业诋毁。】
“问得好!”林默仿佛就等着他这句话,他打了个响指,“这位朋友,成功地把问题带入了下一个层面。那么,是不是所有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差评,都构成商业诋毁呢?”
“我们再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批评的权利。如果一个差评,只要造成了商家损失,就要赔偿,那《消法》赋予我们的这个权利,还有什么意义?岂不是一纸空文?”
“法律和法律之间,不是打架的,是互补的。当《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法》在这里看似出现了矛盾时,我们就要寻找一个平衡点。这个平衡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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