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是给了一句肯定的评价,但话锋很快一转。
“但是,我个人认为,风险太大了。我们办理关联性案件,历来的原则都是并案审理。这样做,第一,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重复侦查和审理。第二,可以在法庭上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闭环,向法官和社会全面展示犯罪团伙的恶劣性质,争取从重判决。这是最稳妥,也是最高效的办法。”
这位是院里的老前辈,名叫张敬德,办了一辈子案子,经验丰富,说出的话分量极重。
他的话音刚落,立刻有人附和。
“张老师说得对。分案审理,会把战线拉得太长。我们先起诉许天佑,万一,我是说万一,庭审过程中出现什么变数,或者判决结果不理想,那对我们后续侦办那个‘美食联盟’,会造成非常大的被动。”
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青年检察官,专案组的主力之一,李睿。
“而且,这三起案件互为因果,强行拆分,在证据认定上会不会有困难?比如许天佑的动机,就是来自于那个联盟的授意,你不把联盟拉进来一起审,许天佑的量刑怎么定?会不会被他钻了空子,把责任都推到还没被起诉的同伙身上?”
又一个人提出了异议。
一时间,会议室里议论纷纷,反对的声音几乎形成了一边倒的态势。
他们的理由都很充分,全部是站在现有法律框架和办案经验的角度上,条条在理,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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