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菱面上先是欢喜,继而纳罕起来:“咦?姑娘的墨宝怎地也装了来?莫非是莺儿犯了糊涂?”
莺儿或许会犯糊涂,可宝钗又怎会这般大意?料想宝钗方才那饶有深意的一眼,便应在这稿件上了。
“拿来我瞧瞧。”
香菱不疑有他,径直将那稿件递与了陈斯远。陈斯远接过来快速翻阅,旋即蹙起眉头来。
这其上并非诗词,而是抄录的乃是当日金陵一案的部分口供案卷。
冯家老奴初次状告时言:“这拐子便又悄悄地卖与薛家,被我们知道了,去找拿卖主,夺取丫头。无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倚财仗势,众豪奴将我小主人竟打死了。”
办案的捕头两日后回前任金陵知府:“……谁知又不曾走脱,两家拿住,打了个臭死,都不肯收银,只要领人。那薛家公子岂是让人的,便喝着手下人一打,将冯公子打了个稀烂,抬回家去三日死了。”
后续口供大抵如此,都是指冯渊撞破拐子重卖,薛蟠不肯退让,急切之下冯渊径直上前夺人,这才有了薛家家奴将其殴伤,抬回家三日后毙命。
起初陈斯远还瞧得纳罕不已,不知宝钗是何意。待多看几遍,忽而便有了几分明悟!
此时律法可不像是后世那般,好比那宗族械斗,两个村子大旱之年抢夺水源,一场械斗下来死上十几人都是寻常。官府根本不想管,也管不了这等私斗,多是在事后做个和事佬,死伤多的村子不过多得一些银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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