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宝珊神思恍惚,无法安寝,半夜里都把律师找来寻根究底。
律师解释纯属译文有误,不足为信,廖宝珊仍心存疑窦,恐鬼佬有诈。
平安银行。
廖宝珊拖着疲惫的身躯,来到陈光良的办公室。
“陈爵士,汇丰、渣打有意吃掉廖创兴。他们要拍卖我的物业,这不等于割我的肉,要我卖仔卖女……你是我们华资的领袖,请务必帮我一把。我时常听人讲,你提出‘香港人’的理念,是香港德高望重的商界大佬!”
一见面,廖宝珊就大打‘华资’感情牌。
陈光良直接说道:“廖生,你打算让我如何帮?”
“有一个方法,就是由您和我签署一张买卖合约,把我的物业全部卖给你,这样一来汇丰、渣打就不会拍卖我的物业。”廖宝珊继续说明:“陈生,你放心,这张合约只是签给汇丰和渣打看的,风波一过,合约可以由你解除。”
陈光良心里想到,签一张合同,不能是假的,一签,合同就是真的,具有法律效力,况且廖宝珊的物业数量很大,涉及的买卖金额是一个巨大的数目,至少也是上亿港币。
虽然上亿港币兑陈光良来说,拿出来轻而易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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