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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以无情刑有情 (9 / 12)

作者:情何以甚 最后更新:2025/11/28 14:02:19
        公孙不害回过身来,在法家仪门内,望着仪门外:“当初我的老师战死天外,是你写信召我回来。三座刑宫平等分立,无有高低。但我一直都很尊敬你。”

        他一开始对吴病已是称“您”的。

        但那个“心”字,被吴病已削掉了。

        因为刑人宫的执掌者,在涉“法”的一切事务里,不可以掺杂个人的心情。

        “你九岁通经典,十三岁能注《法经》。十六岁游学天下,九易荆棘,办案一千三百四十六起,无一件不公。为了探讨侠与法的边际,又化身孙孟,闯下‘豪意’之名,成为唯一一个不曾触犯任何法律的天下豪侠。同代之中,无人及你。前数百年,后数百年,也很难说有哪个法家门徒能跟你比。你能执掌刑人宫,是法理必然。”

        吴病已也回过身,与公孙不害面对面:“这不是我或者韩先生说了算,这中间也并不掺杂什么情谊。我写的是公信,不是私信。”

        刑是无情之事,人是有情之人。

        刑人,就是以无情刑有情。

        公孙不害当然不用谁来教他。

        但此刻他看着吴病已,还是不自抑的生出几分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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