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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 制度上的创新 (2 / 9)

作者:岸上杨柳清 最后更新:2025/10/22 23:10:46
        所以,李卫请旨准予其对擅自包揽税银的江南士绅予以处置。

        弘历清楚,地方士绅很喜欢包揽基层许多权力,诸如包揽税赋、包揽词讼之类。

        这里面,固然有百姓不愿意直接跟官府打交道,而更喜欢先跟当地有名望的士绅交接,再通过士绅与官府接触,而实现顺利缴纳税赋、解决官民纠纷等原因。

        但这也的确方便地方士绅从中偷税肥己,隔断朝廷官府和百姓的交流,进而把持基层动员民众的权力。

        所以,李卫这种积极做事的官员,在有了一年上万的养廉银后,就难免会忍不住要拿这笔钱去加强自己在地方的统治权,而雇佣更多书手税丁,进而直接绕开士绅,去向百姓征税,以达到士绅不能让逃税的目的。

        当然!

        养廉银制度推行后,李卫能控制的养廉银也不只他自己的上万养廉银,还有他属下官员的养廉银。

        因为,从布政使到知县都有规模不等的养廉银。

        这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足够李卫联合同僚在江南地区雇佣上万税差,而绕过士绅做事了。

        何况,江南的确最不缺的就是能写会算的寒门读书人。

        弘历对于李卫这种加强朝廷在地方统治权的行为自然是赞成的,也就在见习政事时,对其所奏之事予以准允,禁止士绅擅自包揽税赋、包揽词讼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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