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讲,朝廷垄断着盐的开采,无论是官营,亦或是私营,归结到底都是朝廷专卖,两种法子无非是贩卖者的差异。
但实际上,相比起私营来讲,官营相当糟糕,腐败得吓人。
于官吏而言,官营设立的“盐铺”“盐坊”卖十石,一百石,一千石,乃至于一万石,没有任何区别。
毕竟,官吏都是领的“死工资”,朝廷发放俸禄不会有任何变动,卖十石是一样的工资,卖一万石也是一样的工资。
也因此,不少官吏刻意“少卖盐”,私底下官商勾连。
本来官营的盐偷偷的换作沙粒,真正的盐则是转手贩卖给商人。
贪腐之狠,骇人听闻。
此外,“交引”制度也较为混乱,地方官府可私自印发“交引”,这也是官商勾连的横行之地。
因此,为遏制腐败,干脆就引入“大商”,实行开源。
与其继续腐败下去,还不如让“大商”入局,彻底取消官营,朝廷掌控好盐池,并以官营的名义“入股”,只入股而不经营,本质上一样是专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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