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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陈麦:对!我负责地上跑! (3 / 6)

作者:开心点小狐狸 最后更新:2025/9/18 22:42:40
        “但是,我现在是学法的。我想告诉这位老板,也告诉当年那个无能为力的家庭。我们不是没有办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你遇到的,不是商业纠纷,是违法行为!对方P图造谣,这就是最直接的证据!你可以去公证处,把那些差评和P的图,做一份《证据保全公证》。”

        “然后,拿着这份公证书,直接去法院起诉!告他商业诋毁!要求他立刻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且赔偿你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你的店铺租金、员工工资、原材料成本,以及你应得的利润!”

        “你说法院说你证据不足,那是因为你给的证据,不够‘硬’!截图、录屏,在法律上都可能被质疑真实性。但一份盖着公证处大红章的公证书,就是铁证!”

        “至于怎么找到那个躲在屏幕后面的黑手。你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要求网络平台提供那些恶意差评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他跑不掉的!”

        一番话,逻辑清晰,条理分明,充满了力量。

        从感同身受的个人经历,到切实可行的法律指引,陈麦用最朴素的语言,给出了最专业的解决方案。

        现场,再次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直播间的弹幕,更是彻底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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