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陈登、荀攸、鲁肃、刘晔等人聪慧机敏,学识广博,也一头雾水。
别说是他们了,就是刘备之前也不明白,还是刘封仔细跟他解释了之后,才让他弄清楚了这个新生事物。
“此公债意为骠骑大将军府对外举债,不拘任何身份,都可以向所在郡县购买公债,以公共债务为名,故此简称公债。”
刘封解释道:“先秦时期,常有国家向豪商举债。高祖开国之后,也有公侯向豪商借钱。孝景皇帝平定七国之乱时,周公亚夫曾问雒中豪商借金七千,可见此乃我大汉故事尔。”
两汉以来,最重故事,有点像是英国佬后来搞的案例法一样,只是没有案例法那么明确,可操作性比较大。
刘封先用故事来证明自己这个点子的合理性,以此来作为自己提议的根基。
果然,听到这里,陈登等人都缓缓点头,承认确有此风。
其实哪怕是东汉中后期,侯爷们找豪商借钱也是常有的事情,甚至为了当老赖,直接把商人给弄死的事情都层出不穷。
刘封继续说道:“公债既为公共债务,自然由骠骑大将军做为借款人主体,以治下子民为对象进行广义举债。”
鲁肃一听,顿时来了兴趣:“那如何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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